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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治疗 胎头吸引术有哪些适应证?

发布日期:2020-08-23

临床器械应用上,各类型胎头吸引器的选择及应用条件,也不尽相同;选择经阴检查,可确定胎头先露的高低、矢状缝及后囟的位置,后决定如何选择吸引器。出国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对中位胎头先露的,宜选牛角型或喇叭型吸引器。

出国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相关胎头吸引器的应用条件是:无明显头盆不称;胎先露已达坐骨棘水平以下;胎头位置异常应矫正后,将胎头吸引器置于胎头顶先露部位;宫口必须开全或接近开全;胎膜必须已破,未破者应先行破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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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术前征,得产妇及家属对使用胎头吸引术、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如胎头吸引术失败,可能需行剖宫产手术等的知情同意。出国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其胎头吸引术的适应证,远较产钳术为广。

出国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比如宫缩无力,第二产程延长者;还包括持续性枕横位和枕后位;母体患有某些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妊高征、产时高热、严重哮喘、肺结核、贫血等,需要缩短第二产程者。以及以前有过剖宫产,不适在分娩时用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