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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治疗 如何权衡再次给药的利弊?

发布日期:2020-02-02

海外治疗领域,在过敏反应诊断和治疗指南中,也推荐有生命危险(即喘鸣、呼吸窘迫、喘息、低血压、心律不齐、休克、癫痫发作或意识丧失)时,把肾上腺素作为首选治疗药物。海外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当患者发生重度输注反应后,能否再次给药,可根据治疗方案不同、而有所区别。

标准的推荐方案是,立即永久停止用药,但随着对输注反应认识的深入,应该考虑区别对待。海外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在利妥昔单抗方面,推荐在症状完全好转之后、将输注速度减慢50%;同时可考虑,美罗华的剂量分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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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用法是,第一天使用50mg/m2,第三天使用325mg/m2;像处理紫杉醇类药物提前12小时以上,给予足量的地塞米松、也是一种可以尝试的方法。海外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存在基础心肺疾患、出现过明显心肺毒副作用、血液循环中肿瘤细胞含量较高的患者,发生输注反应的风险较高。

海外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通常,需要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进行严密监护;而针对曲妥珠单抗相关患者,在发生重度反应后,应该充分权衡再次给药的利弊。

尚未发现,在发生重度输注反应后,可安全再次给药的更佳判定方法。根据处方信息,如果患者出现了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可永久停止使用曲妥珠单抗。海外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对于贝伐珠单抗来说,如果出现重度输注反应,也应中断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