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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联用的有效性可根据缓解率决定

发布日期:2019-07-23

在针对相关药物适应证方面,FDA批准西妥昔单抗适应于头颈部鱗状上皮癌(SCCHN)。海外看病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有些情况还适于与放疗联用,对局部或区域晚期头颈部鱗状细胞癌患者、进行初始治疗。

作为单药,西妥昔单抗适用于治疗既往基于铂类药物治疗、己失败的复发或转移头颈部鱗状上皮癌患者。针对结直肠癌:西妥昔单抗作为单药,适用于治疗基于伊立替康和奥沙利铂两种方案、失败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也适用于治疗,对基于伊立替康方案不耐受的EGFR表达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西妥昔单抗与伊立替康联用,适用于治疗基于伊立替康化疗难治的、EGFR表达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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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看病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西妥昔单抗与伊立替康联用的有效性,也是根据其客观缓解率决定的。当前尚无资料证实,西妥昔单抗与伊立替康联用,可改善EGFR表达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疾病相关症状或增加生存率。

对于转移或晚期结直肠癌试验的回顾性子组分析,西妥昔单抗对KRAS基因12或13号外显子、存在突变的肿瘤患者未显示治疗效益。国内外临床指南建议,有上述突变结直肠癌的患者,不使用西妥昔单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