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辐射剂量适合所有出国治疗患者
发布日期:2018-01-08临床上,D9803研究的对象是横纹肌肉瘤中危患者,其中,41例I,II期肺泡横纹肌肉瘤患达到90%的局部控制率,而280例III期胚胎型(80%)和腺泡型横纹肌肉瘤患者(83%)局部控制率较低。出国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介绍到,组织学上,局部淋巴结状态和原发部位与局部控制失败的可能性无关。然而,47例腹膜后肿瘤的局部控制失败率为33%(可能由直径≥5cm的肿瘤引起),而膀胱/前列腺,四肢和旁外侧肿瘤患者的局部失败率为14%至19%。肿瘤大小是局部控制失败强的预测因素(原发肿瘤<5cm的患者失败率为10%,大肿瘤局部失败率为25%;P=0.0004)。
出国治疗的放射量,应根据诊断时的肿瘤范围来确定,在手术切除前和化疗前。通常采用2厘米的边缘,包括临床上涉及的局部淋巴结。但是,通过适形图像和图像引导RT,范围可以是临床目标体积或计划目标体积1cm至1.3cm的边缘。虽然出于对正常组织耐受性的考虑,照射量可能会改变,但放疗进行时如有残留疾病应该接受全剂量辐射。
对于肿瘤非侵略性的(T1)患者,如果疾病对化疗敏感性,进行剂量为36Gy放疗后,减少剂量是可行的,但减少放疗剂量不适用于侵略性肿瘤(T2)。在RT开始之前通常化疗1到3个月。RT通常做5至6周(例如,每天1.8Gy,每周5天),出国治疗期间,通常化疗会做适量调整,避免使用放射增敏剂放线菌素和多柔比星。
IRS-IV试验包括一项随机研究,每天两次,间隔6-8小时,每次给药剂量为1.1Gy(超分割方案),每周5天给予放疗是可行的,但在患儿身上中很难实现,因为需要每天打两次镇静剂。患有局部残留肿瘤(III组)的患者被随机分配接受常规、每日一次的放疗(总剂量50.4Gy)或每日两次的超分割方案(总剂量59.4Gy)。在局部控制方面超分割方案没有明显的优势,但随着剂量的增加观察到急性毒性增加。
出国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介绍到,因此,传统的放疗仍然是治疗横纹肌肉瘤伴肿瘤残留的患者的标准。根据放射源的放置方式,近距离治疗可分为两大类型:组织间插植式和腔内接触式,是局部控制的另一种方法,已用于横纹肌肉瘤患儿的选择情况,特别是原发肿瘤部位在阴道、膀胱/前列腺的患者。在一个或两个机构的小型试验中,这种治疗方法与高存活率和大部分患者的功能性器官或组织保留有关。其他部位,特别是头部和颈部,也接受了近距离放射治疗。在化疗后有微量残留病变的III期患者,不管有或没有延迟手术,都有可能在40Gy或更高剂量放疗后实现局部控制。
出国治疗时,年纪小的儿童(年龄≤36个月)如果诊断患有横纹肌肉瘤,因其接受治疗而发病的风险增加,因此会带来治疗挑战。如上所述,如果延迟手术减小肿瘤尺寸,则可降低辐射剂量。然而,对于无法进行手术切除的患者,较高剂量的放疗仍然适宜。放疗计划设计时,会大化保留正常组织,并且应该包括适形方法,并且应可以调制强度。
延迟手术切除和减少辐射剂量适合所有年龄段的患者。然而,出国治疗由于担心放疗对正常组织的毒性,患儿的放疗往往不合适。对于这些患者,延迟手术切除是理想的治疗方法。局部控制可以通过放疗和手术来实现。如果同时使用两种治疗方案,可能会达到佳治疗效果,但除了化疗之外,至少还需要一种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