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医疗 药物合并时如何调整相关剂量
发布日期:2019-04-11在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引起的卡氏肉瘤患者中,进行评价的更常见方案为紫杉醇135mg/m2,3小时或24小时,每三周重复和100mg/m2每两周重复。海外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紫杉醇也可以进行胸腔和腹腔给药,其腹膜内给药获得了生物学相关的血浆浓度,而且腹膜腔内的药物浓度比血浆浓度高几倍。
海外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推荐预处理方案,以防止发生主要的HSRs,化疗前30分钟给予单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似乎也可以有效预防土要的HSRs。海外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药物分布的主要模式,为肝脏代谢和胆汁分泌,因此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紫杉醇时需要调整剂量。

但是,没有明确的官方推荐方法,而且因为不同研究之间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定义存在差别,导致临床研究结果有些冲突。海外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前瞻性研究显示,与未合并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相比,存在中度或重度血清肝细胞及胆红素水平升高的患者,更容易发生严重毒性反应。
海外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国外临床推荐合并中度或重度肝脏排泄功能不全(高胆红素血症)、和肝转氨酶存在实质性升高的患者,在选择紫杉醇治疗时,剂量至少减少50%。海外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由于肾脏清除仅占总清除的5%〜10%,因此合并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似乎不需要调整剂量。
基于药理学表现,尤其是紫杉类药物在体内广泛分布的特点,仅发生周围性水肿和三腔积液时,不需要调整剂量。海外医疗服务机构爱诺美康了解到,针对聚氧乙烯化蓖麻油紫杉醇,要避免与可塑化聚氯乙烯(PVC)装置或设备接触,因为这样可能会增加患者、暴露于从PVC注射袋或注射套浸出的可塑剂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