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看病,目前日本入境要求
发布日期:2021-11-26从中国出国前72小时之内(注1)取得COVID-19检测后证明为阴性的“检测证明”(中文出具可,必须包含以下(1)~(3)的全部必要信息)。根据“检测证明”,需要填写“检查申报书”(注2)。“检测证明”除纸质版出具的可以认可外,电子邮件等收到结果的版本(复印件)也能认可,但必须自行打印到纸面上连同“检查申报书”一起提交给检疫官。
(注1)从采样起至预计乘坐航班的出发时间为止的时间
(注2)“检查申报书”请使用外务省官网上登载的指定格式(PDF),并附上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必须有医疗机构盖章或医生签字)。(请注意,“检查申报书”仅限从中国出发入境日本时使用,从其他国家或地区出发入境日本时不能使用)。关于随“检查申报书”所附的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必须包含以下信息。如缺少以下必要信息,根据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会成为拒绝入境对象或要求其在检疫所规定住宿处等隔离。
(1)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国籍,出生日期,性别)
(2)COVID-19检测证明内容
标本仅限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和唾液(Ssliva)。咽拭子(Throat Swab)不予承认。
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
采样结果确定时间
签发日期
(3)医疗机构等信息(医疗机构名称(或医生姓名)、医疗机构地址、医疗机构公章(或医生签字))
●关于在中国有资质提供检测的医疗机构名单,可以在中国政府的下述链接查询。在医疗机构预约检测时,一定要确认是否能提供鼻咽拭子(从鼻腔取样)或唾液检测。厚生劳动省要求鼻咽拭子(从鼻腔取样)或唾液检测,不承认咽拭子(从咽部取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