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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看病指南

签证申请的一些误区

发布日期:2016-08-05

误区一,第一次在某领事馆被拒,第二次换个领事馆申请会通过?

签证申请人之前所有的申请记录,都已经被输入到电脑当中,《国土安全法案-2002年》规定,所有的非移民签证申请都必须电脑存档,以便日后审理和调出申请人的资讯,而且申请人之前如果遭拒,之前签证官是以什么缘由拒绝其申请都要填上去。
所以,假如签证申请人在北京大使馆被拒,第二次换到上海领事馆申请,虽然换了签证官,但是在面谈时,申请人之前所有的资讯仍然都会呈现出来,签证官照样可能会因为同样的问题而认为签证申请人不符合资格,仍然拒绝,所以申请人应该做的是,找出之前被拒的关键原因,向签证官解释清楚之前的误会,陈述自己不应该被拒的理由。
有些申请人,认为自己换本新的护照,到了新的签证官手上,就看不到拒签记录。这个侥幸的心理其实是逃不过目前审理系统的。所以,换个领事馆或者换掉有拒签记录的护照都是不可行的。
另外,非移民签证被拒之后,是还可以再次申请的。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只不过,签证人需要找出之前被拒的根本原因,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误区二,申请拒签后,是否可以走 “托关系,走后门”这条路?

申请拒签后,有些申请人想到走了中国特色的“托关系,走后门”这条路。比如找认识领馆签证官的人说情或者给签证官一定的好处;又或者认识美国某个高官,让他向中国使领馆的签证官施压,想以此助他们获得签证。

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签证官做决定是基于美国的法律,拥有对签证的独立的高决定权。不会受到任何外界的压力和影响,不管是认识什么人、什么高官都是无法影响签证官的判断的,并且反而会适得其反。会让签证官觉得申请人是因为条件不满足签证条款所以才走这条路。试图贿赂,只会有害而无利。

误区三,我的银行存款不够,我找朋友借点钱存进账户?

经常看到有人拿着一个新的存折就去面试,上面有上百万,一看是昨天存的。申请人去他每一个朋友家,你给我五万,他给我十万,一天凑那么多钱存一天给签证官看完了还给朋友们。

签证官不是看你有多高的银行存款,而是要看你的平时经济在自然状态下的收支情况。所以需要呈现6个月的流水账单,而且好是工资单。这就是反应收入情况的好说明。临时存进大笔的金额,是完全可以看出来的,没有任何意义。

误区四, 某些网站的攻略说领馆的拒签记录会1-2年清除一次?

美国使馆的拒签记录是不会清掉的,而是永久保存。更不可能有1-2年一清的说法。所以当你在填写DS-160表格里面其中一个问题:Have you ever been refused a U.S. visa? (你是否曾经被拒签过美国签证?)时,如果被拒签过一定要如实回答,不管是过了2年还是过了5年。请相信美国使馆依然保存有之前拒签的记录。

误区五,有些人说带的文件签证官一个都没看,就通过/拒签了,是不是不需要带那么多文件?

不可以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美国使馆网页上要求大家拿了很多东西,比如结婚证书、银行存款、邀请函、工作证明,而实际上有时候面谈的时候有的签证官并不要这些文件,有的签证申请人试图从窗户口递来这些东西,签证官说我们不需要,实际上签证官从你面谈,谈话的时候我能够感觉出你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你说的话是事实,签证官相信你去美国有合理的原因,通常这些签证申请人可以拿到签证,他们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建议大家带全文件,申请人带了签证官不一定看,但是如果签证官想看,而申请人没有带,那就问题很严重了。你可能是没带,但是签证官会认为是你没有。

另外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出具假的证明,因为在美国使馆附近有很多的中介机构,也许你去那边填申请,他们会说你需要一个邀请函,你会说我没有邀请函,他说我卖你一个,拿一个假的上来,签证官每天看成千上万的邀请函,从很多细枝末节上看出你这个邀请函有问题的,从电脑上做一个记录,这个记录可能会致使你永远拿不到签证。买这种假的邀请函和文件对你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风险。

误区六,如果你有家人在美国,你不可能得到签证?
这是在网上广为流传的谣言,但这不是美国的政策。签证申请人是否可以批准签证,主要是看申请人本人的条件是否满足签证的要求。申请人是否有家人在美国不会影响其获得签证的资格。

相反,某些在美国有亲人或者朋友的申请人,在“为什么去美国?”这样的问题上显得目的更加真实明确,行程更加清晰确定,会更加容易获得签证。比如,在美国留学生的父母申请B2签证去看望自己的孩子,这种签证就非常的容易获签。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亲属已经是美国永久居民或者美国公民的,比如父母去看望已经移民美国的儿女时,也不建议某些攻略上说的隐瞒不报。实际上在申请人的儿女移民时,他们的背景已经被查的相当清楚,隐瞒不报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可能这一次隐瞒不报,领馆没有查到。但是后面如果被查到,会比较麻烦。

当然,如果是某些远方亲属或不太熟悉的朋友,并且不是去美国看望他们的,就没有必要特意让他们写邀请函或者担保函的。